天津外国语学院师德建设工程实施方案
为深入贯彻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全面落实《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》,不断提高我校师德建设水平,增强广大教职工的职业道德,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在推进素质教育中的作用,特制定天津外国语学院师德建设工程实施方案。
指导思想
实施以“培养敬业精神、塑造师德风范、提高育人水平”为宗旨的“师德建设工程”,加强干部职业道德建设,全面提高教师和干部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整体水平。为把我校建设成高水平外国语大学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。
主要任务
制定并贯彻落实《天津外国语学院师德规范》和《天津外国语学院师德评价体系》;《天津外国语学院干部职业道德规范》和《天津外国语学院干部职业道德评价体系》。
组织领导
由学校师德建设领导小组具体领导。
由宣传部、教务处、人事处、学工部、工会组织协调落实。
由各基层党支部、直属党支部和行政、机关各部、处、室、 具体负责落实。
实施办法
1 、完善管理制度。制定《天津外国语学院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》和《天津外国语学院教职工职业道德评价办法》。
2 、建立考核制度。依据《天津外国语学院教职工道德规范》和《天津外国语学院教职工职业道德评价办法》,每学年度对教师 进行一次考核,每年度对干部和教辅人员进行一次考核,其中每学年度结合对教师的考核中有关师德部分的得分,将作为评选师德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之一,切实把师德考核纳入对教职工管理的全过程,坚持师德与实绩并重。
3 、建立表彰奖励制度。根据考核标准,对师德方面的优秀者给予表彰,每年评选一次师德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。
4 、加大学习、教育、宣传的力度。第一,充分利用学校现有的各种宣传工具,广泛深入地对教职工进行职业道德的宣传教育活动。第二,各部门把《天津外国语学院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》上墙。第三,不断挖掘我校师德先进典型的模范事迹,开展“师德风范”征文活动。第四,在校报开辟“师德风范”专栏,大力弘扬先进典型的事迹。真正使师德建设工作在我校形成一种良好的氛围:行为有规范,管理有依据,考核由标准,学习有榜样,使师德建设成为全方位、立体化、长效性的工作。
二 00 四年六月二十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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