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“八荣八耻”为标杆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

以热爱祖国为荣、 以危害祖国为耻,

以服务人民为荣、 以背离人民为耻,

以崇尚科学为荣、 以愚昧无知为耻,
以辛勤劳动为荣、 以好逸恶劳为耻,
以团结互助为荣、 以损人利己为耻,
以诚实守信为荣、 以见利忘义为耻,
以遵纪守法为荣、 以违法乱纪为耻,
以艰苦奋斗为荣、 以骄奢淫乱为耻。
 
让我们牢记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论述、从我做起,从现在做起,
以“八荣八耻”为标杆严格要求自己。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
统和党的优良作风。为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和发展而共勉。
 
 
 
2006年3月10日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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